通许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5-03-24 14:51
通许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河南分所 评价报告时间:2024年12月
目 录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制度性规定和指导意见,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受通许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11月-12月对通许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价对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了本报告。 一、项目情况(一)项目背景和目的1.项目实施背景和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自2009年开始正式实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视,农村危房问题得到有关部门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扶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并扩大保障范围,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提出:“十四五”期间,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4号)明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财政补助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通许县财政局、通许县民政局、通许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并印发《通许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通住建文〔2023〕186号),对目标任务、补助对象及认定、建房面积和补助标准、实施管理、重点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规定,指导全县开展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 2.主要实施内容2023年危房改造项目对全县6类重点对象中C、D级危房改造87处,涉及11个乡镇67个村87户。改造工作自2023年1月1日开始,2023年12月31日完成。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后,按照C级不超过1.80万元/户,D级不超过5.00万元/户进行补贴。 (二)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1.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2〕246号)和《关于下达2023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3〕136号),2023年共安排农村危房改造预算资金216.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2.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安排资金216.30万元,对11个乡(镇)鉴定为C/D两级危房的数量共计87处,其中C级维修加固15处,D级重建72处,共计使用资金216.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具体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见表1-1。
表1-1 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3.资金下达和拨付情况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共安排财政资金216.30万元,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8月23日分别下达62.80万元、153.50万元到县财政局和县住建局。2023年11月29日通许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资金专户向农户补贴216.30万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和完成情况1.项目组织管理(1)相关方职责 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主管单位为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部门涉及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制订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收集、信息系统录入,督促检查实施进度和质量等,下达专项补助资金计划; 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户的认定; 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的认定; 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组织预算执行、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落实工作。 (2)项目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经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并复核、县级审批、日常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流程。 个人申请。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宣传引导,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集体评议。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体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报乡(镇、街)、县政府审查核准。 入户审核。乡镇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住房和家庭情况等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审批公示。审查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张榜公示。 申请鉴定。开封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工作人员到户进行安全等级鉴定,鉴定为C级、D级的列入危房改造计划。 建设方式。遵循农户自建为主、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自建确有困难的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进行统建。 县级复核。县住建局对住房危险程度进行复核鉴定,鉴定为局部危险(C级)或整体危险(D级)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与申请人签订危房改造协议。 日常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管理由乡(镇、街)政府或办事处负责,县住建局开展巡查与监督。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全面检查验收后,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下拨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根据项目进度,通过银行“一卡通”形式分阶段由县财政局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手中,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档案管理。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由县住建部门制作,主要包括改造对象认定、审核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材料。 (3)利益相关方 项目实施单位: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政府; 项目受益群体:通许县辖区域危房改造农户; 资金拨付部门:通许县财政局。 2.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完成87户(包括C级15户、D级72户),改造完成的房屋由通许县住建局联合相关单位对房屋进行竣工验收,补贴资金已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账户发放到户。 (四)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绩效目标:经评价组梳理,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见下表。
表1-2 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一)总体结论综合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比较规范,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较好,年度危房改造完成87户,按规定资金补助到位,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还存在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县级业务制度不健全,分级分类补助标准不细化、房屋安全等级认定不规范等问题。 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5.60分,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中规定的评价结果分类,绩效等级为“良”。总体得分情况见表2-1。 表2-1 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评分汇总表
(二)绩效分析1.决策指标分析决策类指标包含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权重分14.00分,得分12.00分,得分率为85.71%,具体各指标得分详见表2-2。从绩效目标设置来看,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等问题。 表2-2 决策类指标得分情况表
2.过程指标分析过程类指标包含2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权重分24.00分,得分17.60分,得分率为73.33%,具体各指标得分详见表2-3。从业务管理情况来看,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管理等级认定不够规范等问题。 表2-3 过程类指标得分情况表
3.产出指标分析产出指标包含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权重32.00分,得分31.00分,得分率为96.88%,具体各指标得分详见表2-4。从产出质量来看,存在个别改造户资质未经认定情况。 表2-4 产出类指标得分情况表
4.效益指标分析效益指标包含3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权重30.00分,得分25.00分,得分率为83.33%,具体各指标得分详见表2-5。从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来看,存在改造后房屋闲置情况。 表2-5 效益类指标得分情况表
三、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主要成效2023年通许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7户,补助到户资金216.30万元。一是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品质及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了低收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解决了通许县农村低收入群众想改善居住环境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资金压力,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提升生活水平,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绩效目标不明确,指标设置不合理一是绩效目标不明确。根据通许县住建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中项目目标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仅说明了项目资金来源,未明确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如:经济成本指标“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的指标值分别为“全面落实”“因地制宜”,社会效益指标“完善农房功能”的指标值为“因地制宜”,无法对该指标进行科学评价,不利于项目后期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增加了绩效管理工作难度。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屋安全等级认定不规范。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科学合理的细化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影响补贴分配的公平合理。按照省实施方案规定“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当年中央补助资金规模、改造需求、农户经济条件、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细化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通许县各乡镇仅按照省定维修加固类不超1.80万元/户、重建类不超5.00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由乡、村两级根据改造户数、农户困难程度、房屋改造方式等因素综合商定,缺少具体细化量化的分级分类标准作指导。 房屋安全等级认定不规范。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对房屋安全等级规定为: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整体认定为C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整体认定为D级。评价组在对认定表的抽查核对中发现,存在部分认定等级不准确的情况,如朱砂镇油坊村王绍才、朱寨村吴丛丛都没有达到D级而认定为D级,且按D级进行拆除重建,分别补贴发放3.08万元、3.09万元。二是鉴定表中有涂改痕迹。斗厢村田有华认定表中的等级由D级改为C级,认定建议仍为拆除重建,实际按C级加固维修处理,补助金1.224万元。 3.个别改造后房屋未得到长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改造后房屋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一是改造完成后短期内户主去世;二是改造后部分房屋没有通水通电,影响使用;三是访谈房屋实行改造户知,个别年龄较大“五保户”有意向选择去敬老院居住,可能造成房屋闲置。 4.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档案资料存在逻辑错误。危房等级的鉴定时间晚于县住建局审批时间,如朱寨村村民吴丛丛危房等级鉴定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县住建局审批时间为2023年2月8日;陶庄村村民陶学林危房等级鉴定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县住建局审批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 二是个别档案资料不完整。在对档案资料的抽查中发现,个别补助对象类型中未经认定部门确认身份。如朱砂镇演武岗村村民吴运花的审批表中低收入群体类型栏未经认定部门确认签字盖章。 四、工作建议(一)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建议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能够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二是严格过程目标跟踪监控,强化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定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和学习,系统了解绩效管理知识,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执行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和工作开展需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细化工作细则,科学设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为规范开展等级鉴定、资质审查、过程监督、项目验收、补贴核定及发放、效果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与第三方鉴定机构委托代理合作协议,加强与鉴定机构沟通协作,提高鉴定过程规范性、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发现问题事项,积极与机构反馈,共同提高安全等级鉴定工作质量。三是主管部门及各实施乡镇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流程各关键节点风险防控,确保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开展。 (三)把好危房改造的精准“入口”关,保障房屋长效使用一是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改造对象和房屋进行必要性和真实性评估,把好危房改造领域的精准“入口”关;二是通过与补助对象签订协议,若改造后房屋长期闲置,政府将拥有部分房屋未来处置的收益权;三是建议对纳入房屋改造范围的年纪较大(60岁以上)老人,采用统建统用、统筹安排方式解决安全住房问题,同时建议利用现有房屋存量资源(如敬老院房屋资源)安置,减少新建投入,提高房屋使用效率。 (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建议通许县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完善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有关的制度文件及各有关协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报告、结果进行审验并归档保存;完善档案管理责任,明确县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档案管理中职责,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于危房改造户材料,按规定格式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设置专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档案管理;建立档案审核机制,明确档案审核流程与人员,有效提高整体档案管理水平与质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的档案存档完整、及时、准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项目主管部门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评价组尽可能地核实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其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最终由被评价单位负责。 本所与委托评价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最大程度地确保了数据与结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3.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2024年12月 附件1
通许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附件2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附件3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和依据、对象和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一是对项目成果予以客观评价。通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了解项目概况及实施的具体情况,准确掌握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资金安排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等,综合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二是总结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突出使用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及配置效率,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与效率最大化;三是综合诊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评价项目从立项到执行过程中管理制度和程序设置是否合理、健全,项目开展情况是否符合预定的计划,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相关单位是否遵守了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单位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通许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16.30万元的使用绩效。 2.资金使用范围:通许县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实际改造87户,涵盖11个乡镇、56个村;涉及贫困类型有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三)评价时间段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针对本项目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四)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国家、河南省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目标等。主要包括: 1.绩效管理类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 (5)《开封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汴财办〔2019〕34号); (6)《中共通许县委 通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通发〔2020〕11号); (7)《通许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财〔2022〕157号); 2.项目管理类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3)《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豫建行规〔2023〕4号); (4)《开封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汴住建文〔2023〕115); (5)《通许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通住建文〔2023〕186号); (6)《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 3.其他依据 (1)主管部门提供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文件; (2)实施单位提供的管理台账、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 (3)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其他资料。 (五)绩效评价方法 评价组根据本次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抽样抽查为基础,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多种方法,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综合评价。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次绩效评价将主要通过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目标与完成情况的比较以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次主要对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立项依据,绩效目标设定,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效益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价。 3.公众评判法。通过访谈和公众问卷方式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负责人进行访谈调研;同时,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的受益群体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4.现场核查法。结合项目资金分配、改造农户数分布等因素,选取部分乡(镇)农户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实危房改造的基本情况,核查入档材料的真实性、资金的发放规范性、满意度问卷发放等,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地进行项目评价。 二、评价指标设计的总体思路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现阶段的绩效目标和评价重点,以项目实施意见为基础,按照逻辑分析法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指标体系按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项目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具体产出、实际效果等情况,客观分析项目实施产出和效果,体现项目决策与项目管理情况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增强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一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二级指标根据项目所属行业领域情况进行分类设置,涵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等各个方面,三级指标则在二级指标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明确了具体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 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一)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组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方面对评价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调整,最终形成2023年通许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5个。 (二)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我们采用如下几种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通过参考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定的资金使用要求等进行评价,如:对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的评价等。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其他。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根据本项目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打分,确定最后得分值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相关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和四级分类,分别是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中、0-59分为差。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开展前期调研 由项目组成员与本项目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内容及开展情况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准确掌握项目情况;充分了解一切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根据实施单位要求,结合项目合同,梳理并确定合适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的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 (二)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织实施等,制作相关工作底稿。 (三)调查取数 按照审核通过并修改完善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采用案卷研究、问卷调查、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充分进行调查取数,并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和取数过程的合理合规。 (四)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严格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结论鲜明,依据真实、充分。 (五)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及时报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确认。 |